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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0个教师节,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展示我市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9月8日-15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将联合举办“大美九江我点赞”之微博见证“教师的一天”微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教师的一天”,记录平凡教育工作中的精彩点滴和感动瞬间。
二、活动组织
主办: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九江市教育局
协办:中共浔阳区委宣传部、中共庐山区委宣传部、中共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媒体支持:中国江西网、今视网、新浪江西、浔阳晚报、九江晨报、九江新闻网、九江传媒网及各媒体官方微博
三、活动时间
9月8日――9月15日
四、参与方式
1.用图片或视频记录教师工作的一天,配以文字说明在新浪微博上发布;
2.每条微博作为一个参赛作品,要保持单条微博的完整性,可发长微博;
3.参赛微博要关注@九江发布@九江教育发布@九江庐山区发布@九江开发区发布;
4.参赛微文要以#大美九江我点赞·教师的一天#为题,并@九江发布;
5.参赛对象不限。
五、活动奖励
按“大美九江我点赞”评奖办法,周奖每篇50元、月奖每篇100元、年奖每篇1000元。
详见:http://www.jjxw.cn/2014/0527/138696.shtml。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广大教师参加活动。市直中小学每校至少要有一篇参与作品,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教育局在所在区宣传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参与活动,其他县(市、区)教育局也请积极组织学校参与活动;
2.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校讯通等方式,充分调动学校师生及家长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3.参赛微文要紧扣“教师的一天”的主题,文体不限,作品要求原创,杜绝抄袭,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传递我市教育工作者正能量。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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