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浔阳晚报:导师制: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摇篮
作者:九江一中 时间:2005-11-4 点击:10564
 周明学
 
  作为江西省优秀重点中学、九江市示范性重点中学,我校素以师生素质高、教学质量高、高考升学率高而闻名省内外,多次受到国家教育部、团中央和省市政府的表彰。单从最有说服力的高考成绩来看,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已多年稳居全省所有省级重点中学中的前三名。所以,九江一中已成为江西省最好的品牌学校之一。
 
  结出如此硕果,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有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课程体系的改革、德育模式的改革。但最为主要的还是学校领导始终抓住了师资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不放。早在十多年前,游华新校长就提出了我校管理上的总体思路:事在人为抓主题,刚柔相济建队伍。所以,十多年来,我校始终把教师队伍的建设作为学校管理的首位工作和中心工作,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其中特级教师4位,全国优秀教师13位,省优秀教师22位,市教学明星4位,市学科带头人14位,市骨干教师19位。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我校每年要从高校引进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如何帮助青年教师在较短时间尽快地成为教育、教学、科研的骨干,已成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所以,学校启动了拜师工程,建立了导师制,制定了《九江一中关于建立导师制,开展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活动的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了导师的条件和选拔的办法,许多治学态度好、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优的优秀老师成为导师。《办法》还规定了青年教师都必须与导师签订《九江一中拜师工程协议书》, “协议书” 明确了“师徒”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如导师的职责有每周听青年教师的课1—2节,写好听课笔记和建议;审阅青年教师所有教案并签署意见;指导青年教师每学期上公开课、研讨课和主题班会,并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论文等。青年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则有每周必须听指导老师的课2—3节,并做好听课笔记;必须在讲课前提前一周将教案交指导老师审阅并签署意见;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开展教学科研,每年撰写听课心得、体会6—10则,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或专题报告1—2篇,每篇2000字以上等。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签订的组织、职责落实的检查以及效果的评价具体由科研处负责。
 
  实施导师制的三年来,我校已先后有三批次共34位青年教师如愿拜师结对。由于指导老师的认真负责,青年教师的好学上进,加上科研处每周对“师徒”协议的落实情况如实记入《九江一中青年教师拜师工程考核手册》,每年对“师徒”协议的落实情况考评一次,拜师协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拜师工程的效果也逐渐显现出来。从每学期教情反馈来看,所有拜了师的青年教师都已得到了同学们的信任和认可,站稳了讲台,有的青年教师还被评为“最满意的老师”;从考试情况来看,青年教师所带班级的学科均分都不差,有的甚至超过了导师所带班级的均分;从省市组织的各项比赛、评比情况来看,许多青年老师取得佳绩,其中省级论文一等奖1位,市公开课比赛一等奖2位。尤其可喜的是,有7位青年教师由于教学深受学生喜爱而第一轮直接进入高三教学岗位,这也是一中历史上的首例。所以,青年教师由衷地感谢学校、感谢导师。在他们写的《拜师心语》中,导师被喻为“明灯”、“灯塔”、“春风”。可以说,导师制度已经成为我校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摇篮。
 
           (原载《浔阳晚报》2005年11月4日)
 

版权所有: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
地址:九江市滨湖路1号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135193(党政办) 8238623(党政办) 8238625(南门湖校区招生办) 8251390(八里湖校区招生办)
传真:0792-823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