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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7-21 点击:9566



各县(市、区、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市直及驻浔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山)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申报对象必须符合我省政策规定,申报材料必须合法有效。

二、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九人职字[200315)规定,参照《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量化测评标准》(附件1),做好申报人员的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排名工作,填写《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排名情况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排名结果必须由申报人签字认可。评估排名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改制后无主管部门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非国有企业管理服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四、人才交流中心挂编人员不能申报非国有系列职称,且必须要有实际的工作单位才能报考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才交流中心挂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除提供工作所在地最近半年以上社保参保缴费凭证外,还需提供本年度的人事代理交费发票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

五、各评委会工作部门必须将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送1份市职称办存档。申报认定中级职称须填写一式两份《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份由单位存入申报人员个人人事档案,一份送市职称办存档。凡考试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应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一份送市职称办存档。

六、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包括佐证材料在内的全部申报材料,按《业绩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每份材料均要用标签标识清楚,论文要在刊物目录上作出明显标记。各地、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要将申报材料连同《江西职称管理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汇总表》一并报市职称办,市职称办不受理《业绩材料目录》以外的其他材料。

七、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从7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批复工作;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见附件3、4)报市职称办,受理材料地址:九江市社保局10楼(九江市浔阳东路85号)。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从事职称工作的干部职工要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量化测评标准

附件2: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登记表

附件3:2015年全市省评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

附件4:2015年全市市评材料受理时间安排表

附件5: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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