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水平,按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补充通知》(赣教办函〔2016〕8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在我市教育系统开展省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及我市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选拔工作,并将其纳入省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中,便于统一选拔、统一培养、统一管理。为切实做好本次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选拔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电教机构等单位的教师。已选拔为省、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不再参加同层次推荐选拔。
(二)推荐选拔名额
1.推荐省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63名,按省分配名额1:1.2比例下达(见附件1-1/2);
2.选拔市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240名,名额按选拔计划1:1.2比例下达(见附件1-1/2)。
二、推荐选拔办法
省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按照《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试行)》(见附件2-1) 组织实施。
市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按照《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2)逐级推荐选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荐选拔省、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加强我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学校要把这次推荐选拔工作作为一次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成立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荐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结构合理、专业素质较高的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察组,认真组织好评审和考察工作,对推荐人选的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要把好资格审查关,防止论资排辈、弄虚作假等现象,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顺利进行。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各地各校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选拔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将群众公认、师德高尚、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三)认真审核,按时上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资质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1.推荐省首批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须报送的材料:
(1)对照《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附件3-1),将有关材料复印件逐人装订成册,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上报。
(2)推荐人选1课时的公开课课堂实录(刻成DVD光盘)和2寸电子版近照1张。
(3)《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4-1)、《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5-1)各1份。
2.推荐市首批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须报送的材料:
(1)对照《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附件3-2),将有关材料复印件逐人装订成册,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上报。
(2)《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4-2)、《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5-2)各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九江市电教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宗德平,联系电话:0792-8570218,E-mail:906819261@qq.com。
附件:1-1省、市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1-2市直学校推荐省市首批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2-1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试行)
2-2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试行)
3-1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
3-2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
4-1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表
4-2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表
5-1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5-2九江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九江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九教发〔2016〕49号关于做好省、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版权所有: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
地址:九江市滨湖路1号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135193(党政办) 8238623(党政办) 8238625(南门湖校区招生办) 8251390(八里湖校区招生办)
传真:0792-823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