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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工作量满量与否的处理方案(定稿)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9-28 点击:9067
 

关于教职工工作量满量与否的处理方案

(九江一中第十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2016年我校高考再奏凯歌,在去年高考刷新记录的基础上实现重大飞跃,创造了多项突破,亮点纷呈。天道酬勤,广大教职工们以砥砺奋进的身姿、铿锵前行的足迹,铺就了九江一中光辉征程。为切实贯彻“多劳多得”的办学思路,激励广大教职工继续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助力九江一中从优秀走向卓越,再谱华章,续写辉煌,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奖励性工资和年终10%绩效工资以工作量为依据按比例发放。

二、奖励性工资为不定期工资,以造表日期的当季度工作量为依据计算、发放。10%年终绩效工资以年平均工作量为依据一次性计算、发放,寒暑假不计算工作量;学校可根据上级有关绩效工资文件及学校实际情况对年终绩效工资的占比进行调整。

三、工作量计算方法按现行课时津贴发放计算办法执行,与满量数额相差12节经班子会认定后可按满量计算。

四、超量奖励性方法:学校每年年底将全年的扣款一次性奖给超量教师,按超量的多少进行分配。

五、不满量奖励性工资计算方法:应发放的奖励性工资按比例计算,即满量金额×实际工作量÷满量数。

六、满量和超量的10%年终绩效工资正常发放,不满量的按比例计算,即满量金额×年平均实际工作量÷满工作量。

七、非组织任命进校且校龄未满一年的教职工每次奖励性工资和10%年终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若工作量未满量,则在减半的基础上乘以工作量系数。

八、学校大力挖掘岗位资源,鼓励未满量的教职工跨头聘任或到其他部门工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聘任。因为特殊情况而不能满量的教职工可以向校长办公会提出书面申请,校长室集中讨论后进行裁定,学校鼓励长期不满量教职工调离本校。

九、月工作量、年均工作量、代课节次等数据由教务处提供,校办公室负责计算、制表。

十、此办法经教职工大会讨论、修改和通过后,择期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保证更公平合理。

此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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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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