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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中发[2016]36号:九江一中“黄祖洽院士奖”评选方案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2-21 点击:9299
 

(草案)

一、总则

1、为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订本方案。

2、评选以考核业绩为主,业绩主要是指高考成绩,同时兼顾在学校重大活动、校园安全等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

二、获奖对象:高三年级班主任、年级部主任和其他年级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三、获奖条件

(一)文科培优班班主任:1、本班学生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至少2人;2、本班学生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1人,另录取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本部)至少1人。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理科培优班班主任:1、本班学生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至少4人;2、本班学生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3人,另录取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本部)至少2人。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其他班级班主任:本班学生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本部)至少1人。

年级部主任:1、全年级学生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至少8人;2、全年级学生录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7人,另录取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本部)至少2人。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在学校重大活动、校园安全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四、评选程序

(一)、产生候选人名单。校长办公会推荐产生候选人。(二)公示。办公室公示候选人名单和业绩。(三)确定奖励名单。校长办公室通过审议,确定奖励名单。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黄祖洽院士奖”的教师,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整,并颁发荣誉证书。

 

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 

  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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