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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中字[2017]21号:九江一中中层干部调整任命暨竞聘方案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7-6-29 点击:10388

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层行政干部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九江一中在“一校两区”新格局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请示九江市教育局,学校党政班子决定通过竞聘上岗方式选拔部分中层干部。现制定竞聘方案如下:


一、成立九江一中中层行政干部竞聘工作委员会

组  长:万金陵

副组长:李玉珍

成员:外请评委不少于3名,其他校级班子成员共9人,办公室主任1人,中层干部代表老校区代表3人、八里湖校区2人,年级部主任代表3人,教研组长代表7人,教师代表6人(新老校区各3人)。

成员产生:由学校班子会讨论决定。

竞聘工作委员会职责:负责资格审查,组织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对公开竞聘岗位人员进行投票表决。

干部竞聘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校行政办公室),负责竞聘具体事务。


二、公开竞聘20个中层岗位。

中层正职(待批副科)3个岗位,具体是八里湖校区初中部3位年级主任;中层副职17个岗位,分别是办公室副主任3名,政教处副主任1名,科研处副主任1名,保卫科副科长1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2名,勤办副主任1名,外事交流办公室副主任2名,体艺中心副主任2名,团委副书记1名,八里湖校区初中年级部副主任3名。


三、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竞聘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2、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勤奋工作,乐于奉献,愿意为九江一中的教育事业努力奋斗。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

5、一心为公,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五、竞聘应当具备的资格

1、热爱行政工作,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竞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同志可适当放宽;其中团委副书记、体艺中心副主任必须为85年元月后出生,外事交流办公室副主任中必须有1人为85年元月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保卫科副科长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含专科)。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竞聘上岗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下午17:00时止。

2、资格审查:由竞聘领导小组审查。

3、竞聘演讲:时间初定7月4日。竞聘人员需参加公开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竞聘委员会对参与公开竞聘人员进行打分(按百分制),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竞聘委员会人数。

4、民主测评:时间初定7月2日。由一中全体教职工根据平时对竞聘者的了解,结合竞聘岗位的需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设“好”、“中”、“差”三个等次,实际量化计分,具体方法如下:总分=(“好”票数×2分+“中”票数×1+“差”票数×0)×50÷总有效票数。

5、确定方式:①全校教职工对参与公开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投票,占40%。②竞聘委员会对参与公开竞聘人员进行打分(按百分制),占40%。③学校党总支及班子成员对参与公开竞聘人员测评,占20%。

6、组织考察。按照民主测评×40%+竞聘委员会打分×40%+学校党总支及班子成员测评×20%的权重计分,按竞聘者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7、审批任用。根据竞聘成绩和民主测评以及考察后的综合情况,由校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拟定人选,上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查。



                                                                                                九江一中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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